在酒吧街開服飾店,雖然晚上也有生意,但是就是要面對醉漢跟街友的騷擾,更糟的是,街友加已醉的雙倍攻擊啊!

小孩子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自從2009年開始擺攤,就時常有白目拿巴里島或泰國的價錢來比較跟說嘴。難道他們不知道澳洲有一樣東西叫消費稅嗎?

小孩子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當時還在幫人顧店,聽到時只慶幸還好當時是週六,早上是老闆自己開店的,所以我不用處理血跡斑斑的第一案發現場啊~

小孩子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顧店的時候,除了捉賊過招,更多時候是跟無言的金魚腦人過招...

小孩子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以下是2013年8月24日的臉書:

小孩子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2013年真的很精彩,五月一日接手店鋪後,真是幾乎天天有奇遇。那一年也是接手後生意最好的一年,之後達爾文的經濟,受到礦業結束搬離的影響,在酒吧喝酒在店鋪灑錢不手軟的礦業員工們紛紛離開,經濟是一年不如一年,今年人口呈現-0.7的負成長,今天新聞才說,由Gunn領導的北領地政府,預計開始實施吸引特定職業者來北領地的刺激方案,單身來的先領三千,伴侶則是六千,住滿五年後再發給單身三千,伴侶六千(不知道五年後單身變有伴,伴侶變單身的該如何處理?)

小孩子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當時還沒開店,所以週六會在parap market擺攤,不知道為什麼,也許是早起太讓人煩躁了,起床氣會直到收攤這樣,也或許parap market就是白目多

小孩子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自從開始顧服飾店以來,發現很多歐洲背包客會偷東西!而且被抓到還一副無所謂的毫無羞恥貌,真令人想問歐洲的公民道德教育到底發生了甚麼事?!所以歐洲人跟澳洲土人一樣,進來店裡我都會不由自主的盯超緊~

小孩子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