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不到這麼快又貼新文了~最近大概正逢多事之秋(雖說澳洲似乎目前是春天...),很多事情真是不吐不快,所以貼文的速度不情願的暴衝了!這一篇分類在擺攤怪客錄中,但是其實也跟我擺攤的Parap Market之變態的生態有關...


因為沒有在台灣擺攤的經驗,所以也無從比較,但是Parap Market真的是我最愛也最恨的一個擺攤場所!愛的是蓬勃的手工攤位百花齊放,還有不錯的人潮,然而我痛恨那個市集裡超高密度的機車+邪惡攤主(還好我沒有小孩也不是公眾人物,所以可以盡情的罵人邪惡,而不需要收回:P)!相較於Mindil Beach Market,我周四跟周日有不錯的鄰居(當然也有一個差勁的,就是今天的主角),從攤位人口密度(?)比較,Parap Market真的超多賤貨的(泛指男女,沒有性別歧視的成分)!


話說今天的主角,就是周四Mindil Beach Market擺在我左邊的鄰居,她本身在Parap Market還有一間M開頭的手工時裝店鋪(不是攤位)。在Mindil的管理是比較民主的,每個攤主都有投票權,誰想申請新商品,也是大家表決是否通過的。然而Parap Market就完全不是這樣,不知道為甚麼,Parap Market的委員會,裡面完全沒有攤主的一席之地,而是全部由在Parap擁有店面的店主組成。換句話說,就是有錢的店主擁有生殺大權,舉凡讓誰的商品批准販售、核准攤主從casual升級為permanent與否等等,卑微的擺攤一族是沒有任何置喙餘地的!

所以文中的主角,今天才得以在我的攤位耀武揚威、指手劃腳的一副包租婆嘴臉!

因為我還是casual攤位,位置總是不固定,正巧今天市集的經理讓我擺在一個人潮很多的旺地,也許正是因為這樣招人不滿吧?總之,那個臭女人在中午的時候來到,看了看我的商品,就質疑說我們賣批貨回來的小包包(零錢包之類的),似乎沒有給她們審核過!但是問題是,我們明明在去年年底就按照程序,填表申請了棉質跟布面的包包,也有寫說是買來的,不是自己做的啊!當初明明就經過批准的!自己腦子不清楚反倒來質疑別人!是店主大x晒呀!仆街!

之後我馬上致電市集經理,她說我們的確有被批准,如果對方有問題的話,就必須在委員會中提出。我想那個賤貨一定會在十月中的委員會中做小動作。但是我覺得這不是件完全負面的經驗,至少我知道了,我們這個只有一張桌子的小攤,卻能引來一間一件衣服要八九十塊澳幣時裝店的忌憚!I'll take that as a compliment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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