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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大家安心~今天的主題跟一個歐巴桑貧乏的情感生活無關,而是試圖揭露澳洲差勁風評由來已久的"客戶服務",英謂:",customer service",究~竟可以爛到怎樣的地步?!



自從搬到澳洲之後,可以說見識了不少下至餐飲服務業,上至政府單位,對客戶/使用者的一套"獨有獨特"的應對進退方式。直白的來說,就是:服務態度真他媽不是普通的爛!老娘最近潛心向佛修身養性、足不出戶已經少有機會動氣了,今天難得這個在達爾文的帆船俱樂部(Darwin Sailing Club),能讓我再度在此爆粗!真是好樣的!

我們搬到Fannie Bay之後,港仔也嫌公餘悶得慌,於是兩年前就加入了帆船俱樂部成為會員。該俱樂部跟其他的俱樂部一樣,只開放給會員,訪客要進入消費,必須登記且只能有三次的機會,之後若想再幫襯,抱歉必須繳足每年兩百大洋的成人會費。原本以為會員制可以得到比較好的待遇,不敢要求賓至如歸,只希望能有基本的禮貌,想不到我們兩個年繳將近五百澳幣在這個會所,卻遭遇了生平最差的"客戶服務"!

事情來由是這樣的,跨年當晚,港仔應朋友之邀,於晚上十點半去到該俱樂部。十二點多他去吧台幫大家買酒,出示會員卡後,新來的酒保跟他說會員卡機壞了,要用另一台收銀機,結果不知怎麼搞得,最後還是多收了約十塊。當下發現後馬上要求退款,新來的叫了老鳥來,老鳥也承認多收了錢,但是要叫經理出來核實,才能夠成功退款。

這也合乎情理,但是那個所謂經理(叫做Bindy)出來之後,事情就開始朝著令人歸懶趴火的方向發展了。她的臉臭是出了名的,自從三四個月之前她來了之後,已經聽過有幾個會員抱怨她的態度。但是我們都以為她是那種"講話大聲不代表沒禮貌"的人,殊不知~她真的就是沒禮貌到了極點!

她臭著一張蒼蠅附著不去的屎臉,從小房間走出來,當酒保講完了多收錢要退款之後,她居然跟港仔說:"This is your fault!You should have shown your membership card!"實在是太令人震驚了!破天荒頭一遭,被自己做錯事的服務人員指責耶!大概只有在澳洲達爾文的帆船俱樂部的酒吧才會發生吧!之後港仔也不爽起來,就吼她說他一早已經出示了會員卡,是機器故障,試問他到底錯在哪裡?!之後該名所謂經理才收聲,但是仍然極度不耐,態度惡劣的處理退款事宜!

隔天港仔寫了一封投訴信給帆船俱樂部的總經理,並說明原本想找consumer affair部門,但是按規定還是要先跟他談過,談判破裂的話才能找consumer affair。同時我也上網估狗"Darwin Sailing Club",找了一個能夠寫評論的網站,並且寫了事情的始末。

昨天黃昏,總經理約我們會面。談過的結果只是更讓人火大!首先,我不知道澳洲人是怎麼回事?身為總經理,面對申訴的消費者,難道就不能老老實實的先道歉嗎?雖說他的態度沒有不好,也感謝我們提出這件事,但是他從頭到尾都沒有道歉,還說我們在信中說到,如果未能獲得滿意的答覆,只好求助consumer affair,聽起來像是威脅!你員工臉上已經塗屎了怎麼他媽的連你也腦袋裝屎嗎?!老娘說要找consumer affair並不是在威脅你!而是通知你!他還說我們身為會員,不應該未跟他談過就貼文上網!大佬?你神智還正常嗎?試問有哪個消費者上網陳述自己慘痛經驗會先徵求黑店同意的?你們用惡劣態度對我們的時候,有先問過我們同不同意嗎?蛤?蛤?(食指戳腦,戳到太陽穴凹陷!)

最後我們提出的訴求是:1.該經理的書面道歉。2.帆船俱樂部以雇主身分出警告信給該經理。3.類似事件不再發生。

其實一早就不抱希望的,看那總經理的樣子也知道。總之昨天該總經理說要先跟Bindy談過後再通知我們後續,結果不出我們所料,Bindy隻字不提自己的態度問題,還反控消費者當天飲酒過多!所以只要她"認為"消費者飲酒過多,就可以理所當然的用惡劣的態度待客?帆船俱樂部跟美國的夜店不同,門口沒有彪形大漢當守衛,也沒有人會醉酒鬧事。她這麼想當夜店門口的守衛,享受噹客人的快感,那她就不應該留在達爾文這個鄉下地方埋沒了她的天賦。更何況,當天港仔十點半才去到,酒都沒喝兩杯,就無端端被當酒鬼!真是莫名其妙!

目前我只看到整個俱樂部,在接到消費者申訴的時候,只會維護自己員工,倒過來指責消費者,著實令人眼界大開!這讓我想到,之前聽聞日本的觀光客去到夢寐已久的法國巴黎,卻沒有如在日本一樣被當成神捧著,受到不小的心理打擊,於是回到日本往往要求助心理諮商的事情。現在的我,實在很能體會這種"震驚"到不敢置信的心情。下周回到香港後,我看還是快點找間廟收個驚比較實際,至少會比在澳洲投訴惡劣服務態度還要來得有建設性!

文末,我實在很想知道,有沒有人在澳洲投訴服務態度不佳後,真能獲得道歉的?其實,我們只想聽到一句對不起,並且讓事情不要再重演,難道就有這麼難?

一月八日事件進展追蹤:

該總經理中午回覆說: I have met with Bindi who has stated she was short in her attitude towards you. I will be meeting with her again today. (好一個輕描淡寫 放你媽的狗屁short in attitude! 根本就是extremely rude attitude啊!)

既然對方都承認態度不佳了,還不肯老實道歉!真不懂他們到底還在撐甚麼?他說 I will be in contact with you when I have time to speak to all staff and any other person who has relevant information. 真是多x餘!在我們來說,對方已經承認態度不好了, 那總可以道歉了吧?殊不知,他們還可以再度簡單複雜化@@ 老娘就搬張凳子瞧瞧他們查到最後會怎麼說!反正一定又是指責消費者也有責任,然後來個死不認錯拒絕道歉吧。(開賭盤,歡迎大家下注~哈!)

另外補充一個他們提出的爛藉口,爛到不貼上來太對不起大家!總經理說:當晚有人叫了一種名字不雅的酒"wet pussy",該名自我主義過剩的吧台經理就認為人家是衝著她來的bla bla。所以呢?就可以理所當然拿客人撒氣?這麼容易因為酒名而感到被冒犯,那就趁早收拾包袱滾回家去吧!還學人家站吧台?我呸!接下來對方的回信,大概還有大把其他的爛藉口可以收集,敬請拭目以待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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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孩子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